校内各部门:
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教职工在参加继续教育(包括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下企业和社会实践、学历学位进修、出国(国内)访学及其它培训)之前须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审批表》并附上培训的通知文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完成培训后,请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审批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记录表》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人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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