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因《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和社会实践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经修订,教师企业和社会实践锻炼表格已更新,请相关人员按照文件规定进行企业和社会实践流程,所提交表格也以最新版为准。
教师开始实践前需提交申请表(附件1)至人事处,实践完成后请将附件2、附件3、公司出具的考勤表以及实践成果佐证材料(仅限需完成附加实践任务的教师,详情参见《办法》具体规定)盖章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
上一条: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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