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本年度广东省职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政策:
1、我院2013年度职称(含高职教师、实验、图书资料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以及研究、思政系列职称)申报工作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55号)http://www.gdhed.edu.cn/main/www/170/2013-06/338301.html(见附件1)执行;其他系列职称的申报按我省相关管理部门的通知执行。
2、由我市评审职称者(含高职教师与实验、图书资料、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下),评审工作按东莞市职称评审通知执行(市相关文件待另行转发)。
有关职称申报的文件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下载专区-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职称文件汇编)。
二、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高职教师、实验、图书资料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以及研究、思政系列职称及高职教师与实验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统一使用省教育厅网上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rsc.gdhed.edu.cn/,我院申报人可参照“样例”的填写要点进行填写(7月5日后开通),“样例”的帐号为11819001,密码为:11819001(“登陆方式”请选择“申报人”,请不要修改密码),其他系列按照市评及其他系列通知要求执行。
我院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6月20日-6月27日:申报人填写职称评审预报名表(见附件2),在6月27日前以系部为单位报到人事处(电子版和打印版);
2、7月5日(周五)下午:职称政策咨询和申报人网上填报培训(待定);
3、7月6日-8月22日:申报人网上填表,准备申报材料;
4、8月22日-25日:申报人通知人事处初审其网上申报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
5、8月26日-31日:申报人自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各类报表(目录见以下备注部分);同时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格和证书、证明材料)到本部门、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注意:材料袋整理说明见附件4;推荐表仅交两份**
6、8月26日-27日(逾期不候):其他送评非教育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申报人向人事处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含学校推荐意见等草稿电子版);
7、8月28日-9月3日(逾期不候):申报人向人事处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含学校推荐意见等草稿电子版);
8、9月6日-9月19日:申报材料评前公示(参加省评申报人员务必在9月6日前网上提交);经相关机构推荐送评人选并将结果公示三日,将未通过结果通知本人;
9、9月20日前:赴市人事局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出具委托书;送代表作;
10、10月8日:推荐人材料报送省有关职称评审部门参评 ;
[备注:通过网上职称申报系统打印的表格包括: 1.送评材料目录表;2.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3.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4.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5.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答辩情况表(限参加答辩人员);6.学历证书、进修证明材料目录表;7.作品、成果、奖励、论文获奖证书等业绩成果目录表;8.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
另外,同时提交与上传照片相同的小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市评人员提供大一寸照片),贴于“申报表第一页”及“贴资格证相片页”。
三、评审收费
申报评审或转评高级职称每人780元(含论文鉴定费200元);答辩费每人140元;申报评审或转评中级职称每人450元;初级评审费每人280元。
四、申报要求与说明
1、申报人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的资格条件,按照我院申报职称申报的时间安排及时如实填写表格,准备和递交申请材料。
2、各部门需在网上职称申报系统对申报人填写相关的意见(基层单位考核意见、学院(系、部、所)考核意见、所在学院(系、部、所)的评价意见)。
3、教务处要对申报教学系列教师获现资格以来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明确、具体的评价结果。
联系人:陈嘉怡,梁欢,咨询电话:23306100,23306010。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55号)
2、2013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预报名表
3、学科组名称及学科专业目录
4、材料袋整理说明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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