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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15 点击:[]

为实现办学规模与办学水平双提升更好服务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技术与人才双支撑,结合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4名,招聘岗位详见《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东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建校以来,学校依托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办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为发展目标,凝练了政校行企协同,学产服用一体的办学模式。先后被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和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拥有松山湖、大岭山、道滘3个校区,校本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各类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2700余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若后期发现相应情况,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1.受过刑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考生学历须与《岗位表》要求的学历相符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时未取得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提交相应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表中内容要信息完备);其余人员应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专业

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确定。

2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岗位表》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3.报考年龄

 ①年龄为38周岁以下,具有全职企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招聘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体由我校解释;②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岗位年龄为40周岁以下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报名

 1.报名时间:长期招聘,招满即止。

首轮集中报名时间:2026622日至2026630若首轮报名结束后岗位仍未招录足额人员,将持续开放报名通道。

 2.报名方式: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sydwzk.cn/gdzyjsxyzp2026按报考系统指引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在系统上如实填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各层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从大学第一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

3)大学各层次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国内高校毕业人员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查验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生推荐表或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则提供,从初级到最高级);

5)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有则提供);

6)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凭证等材料;

7)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如: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盖章,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资格审查

1.初审

1)在报名截止日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学校对报名材料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审查,考生届时登录报考系统查看初审结果。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并通过初审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和试讲环节。

2)试讲考试相关安排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届时登学院门户网站查看相关考试信息,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考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和试讲,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复审和试讲资格。

2.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来我校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试讲环节。

2)考生复审时需携带的资料为上传报考系统材料的原件。

)考试

1.考试安排

相关考试安排届时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考生需登录学院门户网站查看相关考试安排

2.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先试讲,入围后进行面试的方式其中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岗位的试讲考核含实操考核,采用试讲 + 实操综合考核

1)试讲

试讲考核设置教学能力考评、专业问题应答两个评分模块,分值权重 7:3主要考核应试人员授课素养、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能力等。教学能力考评内容为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课程讲授,考生在指定的教材范围内自选一个知识点进行试讲

其中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岗位除试讲考核外增设实操测评环节实操测评主要测评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等

2)面试

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本岗位招聘人数的1:5,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

3.考试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其中高技能型人才岗位的试讲考核成绩由试讲和实操考核各占50%组成。考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成绩公布

试讲成绩、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体检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有关说明

1.考生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s://rsc.dgpt.edu.cn/rczp.htm)查阅公告及考试相关通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等,视为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和正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与考试全过程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前毕业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我校有权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岗位要求具备职称或相关证书的,考生须在考试报名前通过职称的考试、认定或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现专业技术资格高于《岗位表》中设置的要求,录用后学校将按照不超过《岗位表》要求的聘用岗位等级聘任,报名即视为考生同意本条款。如考生专业技术资格为广东省外取得的或由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须经过我校职称聘任委员会认定后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聘用等级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4.考生报考期间需自行关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注意留意个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所接收的相关考试信息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留意考试相关通知信息而错过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7.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8.公告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9-23306093/23306233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769-23306139


附件:

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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