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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8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市人事局的通知,因申请东莞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的依据文件《东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7】104号)有效期至2012年9月30日,新的《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东委发[2013]8号)已出台(请查看附件一),今年具体的事项安排待市相关部们实施细则出台后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13年4月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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