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市人事局的通知,因申请东莞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的依据文件《东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7】104号)有效期至2012年9月30日,新的《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东委发[2013]8号)已出台(请查看附件一),今年具体的事项安排待市相关部们实施细则出台后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13年4月8号
上一条:转发“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考勤及假期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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